1、学校网站是学校的形象窗口,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进行管理,并对该网站的形式、内容、运行负全责。
2、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。学校网站必须指定1名校级领导分管网站建设,负责规划、统筹、督导、检查此项工作,并对网站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、运行负总责。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要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办公会议议程。
3、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。学校必须指定不少于1名的政治素质好、责任心强的教师监控本单位网站的内容,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栏目制作人员联系,提出处理意见,并督促改进;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。
4、网站栏目内容制作、上载实行处室部门负责制。
5、网管员负责技术处理和维护,保证系统正常运行。
6、网络管理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,学校要指派替代人员,并做好交接工作,办理交接手续。
7、网站的信息更新期限不超过20天。超过期限未更新的,将给予通报批评。
8、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,将追究该网络员、制作维护人员的责任,视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以行政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