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。

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

 当前位置: 首页 > 园所管理 > 依法办园 > 正文
早夜护导制度
本信息由 奉浦幼儿园于 2021-11-30 13:37:02 发布


1、早、夜护导均在规定教室,早上7:00开始,晚上4:30。

2、早夜护导教师须按计划规定精神集中地组织幼儿进行各类活动,注意幼儿安全。

3、早、夜护导教师要做好当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,准时接班。

4、夜护导专用玩具材料在值班室内,用完后理整齐归还原处。

5、夜护导教师须增强责任感,弄清接孩子家长的身份,并做好交接班及清点人数工作,防止冒领,走失。

6、夜护导教师要做好5:00以后回家幼儿的登记工作,记录簿在值班室内。

7、夜护导教师要等幼儿接完,整理好物品方可离园。

8、早护导要做好教室通风工作,夜护导要关好门窗等。

请使用IE7以上浏览器兼容IE模式浏览本页

Age06版权所有 ©奉贤区奉浦幼儿园
沪ICP备19004895号-1     沪公网安备 31012002004226号
联系电话:021-67106906 地址: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国顺路528号
邮箱:fengpuyoueryuan@126.com